拉布拉多2万多元?

尉子蕙尉子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连日来,微博上“一只拉布拉多卖到2万多元”的话题一直居高不下,引不少人大呼“有钱人的世界我们不懂”。

据报道,这只为获犬界最高奖项“西瑞尔”奖的拉布拉多猎犬,狗主人在获得小狗后,还为其进行了犬界最高标准的精心训练,最终使得“西瑞尔”在犬界智商排名中居于第4位。正因如此,当训犬师田林微博宣布将此犬出售时,即刻引来许多追求者,包括众多宠物商家。在经过14次竞价后,最终,上海一家宠物店以2.5万元人民币成功购得。不过,此事尚未得到拉布拉多犬俱乐部中国总部的官宣。

笔者不知道该条微博所谓的“2万”元是售价还是总价格。但依据法律规定,无论何种法律关系的成交,都应以合法、公平、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,即便双方存在代为出售的委托关系,在未得到实际所有权人追认的情况下,代为出售人也就无权以该价格进行出售。如果“2万”确为售价,那么在田林发布出售启示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里,只要小狗一方具备完全行为能力,便可随时立时取消出售,而无须征询“监护人”的同意。另外,如果此条微博仅为发布者的个人行为,那田林以2.5万元的价格出售“西瑞尔”,便构成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侵犯,这种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教育的权利、抚养人的资格取得权、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。

如果“2万”确为总价格,且不考虑其获得“西瑞尔”奖所付出的各项费用,那么将“西瑞尔”带到现实中,其训犬师田林应得部分应为1.5万元,可他在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时并未取得“监护人”的追认,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此合同应为无效合同。而训犬师田林以2.5万元的价格将还在成长期的小狗售出,完全有理由让人质疑他是否充分评估过小狗未来可能的成本;若将来因小狗的费用支出远远超过2.5万元时,其法律风险自担,如果支出未超过2.5万元,那么买主有权要求退狗。

除了法律风险,我们还应看到,以2.5万元高价出售“西瑞尔”拉布拉多猎犬,显然也存在“傍名牌”、“搭便车”之嫌。虽然“西瑞尔”在训犬师田林、小狗“西瑞尔”本身及喜欢他们的微博上拥有极高的知名度,但其知名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田林对“西瑞尔”的精心训练。没有“西瑞尔”,就不会有如今的知名度;而拉布拉多犬乃至拉布拉多系列食品在国内的普及率并不高,饲养拉布拉多犬的人更是远少于养宠物猫和宠物狗的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将一只拉布拉多以2.5万元出售,显然有“杀猪”之嫌。

当然,我们并非禁止养犬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利益。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,任何人通过正当途径盈利,都应得到尊重乃至鼓励。但“西瑞尔”案的卖方并不能得到普遍的尊重,因为他们的卖犬行为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和道德约束,这既是对“西瑞尔”的不尊重,更是对守法饲养拉布拉多系列宠物犬的所有爱犬人士的不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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