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养大型犬有什么规定没有?

闫菡云闫菡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1.先给你看一个之前网上流传的段子,真实的事件发生在四川,不是段子。 一姑娘在街上看到一只超级可爱的流浪小狗,决定带它回家收养!可是当这个姑娘把小狗抱起来准备放入背包时,意外发生了:小狗在挣扎的过程中,竟然把姑娘的手指咬断了! 小狗可能只是无意,但姑娘却因为伤口感染,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。 警方随后找到了小狗的原主人——一位专门收留流浪猫狗的好心大姐。原来,这只小狗狗已经3个月大,因为长期流浪,已带有一定的攻击性。 在接受调查期间,该大姐还当着警察的面,多次用拳头猛殴小狗的头和背,以“教训”它的顽皮。 2.再来看看刚刚颁布的《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中关于“禁遛区域”和“重点管理区”的相关规定。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包括: (一)国家机关、医疗卫生机构; (二)学校、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聚的场所; (三)体育场(馆)、游乐场所、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; (四)商业街区、居民区; 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。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犬只从事下列活动: (一)污染饮用水源; (二)破坏绿化; (三)危害公共卫生安全; (四)干扰他人正常生活; (五)损害他人财产; (六)其他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。 重点管理区的居民住宅楼,禁止犬只进入。 也就是说,除了重点管理区的居民住宅楼外,其他区域都是可以遛犬的。

3.下面来说你关心的“栓绳”问题。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: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,不承担责任。 《物权法》也明确规定: 妨害物权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; 侵害不动产或者动产,造成权利人损失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,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。 那么对于不牵绳遛狗的行为,如果发生损害后果,如伤人了,可以追究养犬人的民事责任;如果没有造成损害,则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、恢复原状、赔礼道歉。 在这里要提醒的是,根据你的描述,邻居家的小狗并没有追着你家的萨摩耶吠叫,是你家萨摩耶主动袭击并咬伤人家小狗,所以,从法律上来讲,是你家萨摩耶侵犯了别人家小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,你家萨摩耶才是违法者。

4.最后,再来说说“打狗”的问题。 首先,你要确定你所看到的“打狗”视频中的狗就是邻居家的小狗。 其次,如果你能确认是邻居家的小狗,且确实像网友所说的,属于无证经营,那么你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,要求对方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营业执照。 如果你是害怕自己养的萨摩耶被邻居家小狗伤害而实施的抓捕行为,建议停止一切动作,及时通知邻居并将自家萨摩耶关好。否则,万一你的萨摩耶伤害了别人,你就要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 如果是邻居家小狗先对你家的萨摩耶实施了侵犯行为,你可以通知邻居,让其管好自家小狗,制止其侵权行为。必要时,可以拍照、录像留存证据,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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